做假賬判幾年起步
1、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所謂情節嚴重,是指詐騙數額巨大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
2、做假賬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3、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已扣、已收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對多次實施前兩款行為,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
4、會計人員做假賬屬于違法犯罪行為,構成犯罪的,依照我國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三條: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公司做假賬的刑事責任:構成逃稅罪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逃稅數額巨大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則判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公司做假賬會判多久
1、做假賬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2、公司做假賬的刑事責任:構成逃稅罪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逃稅數額巨大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則判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綜上所述,做假賬要承擔刑事責任。依據相關的規定,公司做假賬是為了偷逃稅費,對公司可以按逃稅罪追究刑事責任,而對于做假賬的會計等人員,可以按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妨害清算罪;虛假破產罪等,追究刑事責任。
4、因此, 逃稅罪的的主觀要件一般是故意。綜上所述, 做假賬要判幾年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會計作假賬構成什么罪
1、法律主觀:會計做假賬,可能會坐牢。如果會計做假賬是為了幫助公司逃避稅務的,并且未及時補繳稅款的,可能會構成逃稅罪,一般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2、會計人員做假賬屬于違法妨害清算罪犯罪行為,構成犯罪的,依照我國相關法律追究刑事責任。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做假賬構成刑事犯罪的,可能觸犯的罪名包括: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妨害清算罪;虛假破產罪等。怎樣處罰,要依據實際案情而定。會計造假直接侵犯了國家和有關方的益,擾亂了社會經濟秩序,是一種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
4、法律主觀:做假賬的金額是根據逃避繳納稅款數額決定的,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就會被判刑。
5、法律主觀:財務造假違反了會計法。財務造假直接侵犯了國家和有關方的利益,擾亂了社會經濟秩序,是一種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會計假帳法律責任的承擔包括會計假賬法律責任的承擔包括: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會計做假賬如何處罰
會計假帳法律責任的承擔包括會計假賬法律責任的承擔包括: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百零二條公司在依法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等材料上作虛假記載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由有關主管部門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的規定處罰。
做假賬判幾年,視情況而定: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并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做假賬構成刑事犯罪的,可能觸犯的罪名包括: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妨害清算罪;虛假破產罪等。怎樣處罰,要依據實際案情而定。會計造假直接侵犯了國家和有關方的益,擾亂了社會經濟秩序,是一種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
有第一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后,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會計做假賬會坐牢嗎
法律分析:會計做假賬的行為一般是為了偷稅漏稅,會計做假賬的行為是可以坐牢的,前提是會計做假賬的行為構成了犯罪,那么就需要承擔一定的刑事責任。
做假賬構成刑事犯罪的,可能觸犯的罪名包括: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妨害清算罪;虛假破產罪等。怎樣處罰,要依據實際案情而定。會計造假直接侵犯了國家和有關方的益,擾亂了社會經濟秩序,是一種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帳,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會計人員做假賬屬于違法犯罪行為,構成犯罪的,依照我國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三條: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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